時間:2010-09-29 來源:合肥網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合肥晚報訊 今天上午10點,,包河區(qū)未成年人審判法庭被告席上,,站著的竟是三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,而他們的犯罪竟是搶劫,,數(shù)額僅僅是150元,。
昨天還在學校上學,,今天上午卻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,三名少年一副漫不經心的表情讓人吃驚,。2009年底的一個晚上,,高中生李某和另外兩名同學下課后,口袋里沒錢,,就提議弄點錢吃飯,。在寧國路路口,三人將受害人劉某攔下,,先對其毆打,,后將對方口袋里的手機搶走,要求對方拿錢來贖,,結果等對方帶著150元錢來交換手機時,,三名糊涂的高中生被抓獲。法庭上,,說起作案動機,,未滿18歲的李某說此前和母親鬧得不愉快,想找個人打一頓,,幾乎沒有任何反對,,兩名同學就加了進來,目的就是發(fā)泄一下,,“搞點錢出去吃飯”,。至記者發(fā)稿時,庭審還在進行,。
□本報記者 占金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