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13-10-07 來源:合肥網(wǎng)hfw.cc 作者:hfw.cc 我要糾錯
合肥網(wǎng)hfw***訊記者劉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、承租人有條件可購買保障房,、提供虛假信息5年內(nèi)將不得申請保障房……近日,我省出臺《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,對保障房投資,、管理等進行規(guī)范。該辦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,。
鼓勵社會資本“加入”保障房
本《辦法》所稱保障性住房包括具有保障性質的廉租住房,、公共租賃住房。
按照規(guī)定,,保障性住房通過新建,、改建、收購,、租賃,、捐贈等方式籌集,可以由政府投資,,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,、社會力量投資。社會力量投資運營的保障房,,將享受政府提供的支持政策,。
同時,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將符合條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對象出租,,或者捐贈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,。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的將執(zhí)行公益性捐贈涉及的稅費減免政策。
保障房實行“責任終身追究”
根據(jù)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,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當充分考慮居民就學,、就醫(yī)、購物,、出行等需求,,優(yōu)先安排在交通便利、基礎設施配套完善或者產(chǎn)業(yè)集聚的區(qū)域,。
對于保障性住房的建筑質量同樣有嚴格的要求,。《辦法》還規(guī)定保障性住房應當在建筑物明顯位置設立永久性標識,標明建設,、勘察,、設計、施工,、監(jiān)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,,實行責任終身追究。
保障房可租亦可出售
承租保障房的市民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,,也可以購買保障房,。根據(jù)《辦法》規(guī)定,在確保保障性住房持有數(shù)量,、滿足保障需求的情況下,,運營機構經(jīng)批準后可以向承租人出售。出售價格,,由市,、縣(市)人民政府參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確定。承租人可以購買全部產(chǎn)權,,也可以購買部分產(chǎn)權,。
購房人名單及其住房和收入狀況需被公示。申請人隱瞞,、虛報或者偽造住房,、人口、收入和財產(chǎn)狀況,,騙租,、騙購保障性住房或者騙取住房租賃補貼的,5年內(nèi)不受理其保障性住房申請,,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,。
關于我們 | 打賞支持 | 廣告服務 | 聯(lián)系我們 | 網(wǎng)站地圖 | 免責聲明 | 幫助中心 | 友情鏈接 |